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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速市场法规建设坚决打击不正当竞争

不规范的促销、打折、竞争亟待遏止
2001-02-06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李海霞 赵建国 我有话说

北京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正在召开,会议期间政协委员陈立群呼吁:在充分掌握市场动态的前提下,必须下大力度整治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,建立市场导向体系和建立规范的市场行为规则。

陈立群委员说,目前,我国虽然已经出台了一些反不正当竞争的法规,但其力度和作用远没有抑制日益恶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。市场上不规范的促销、打折、竞争随处可见;有的政府管理机构明查暗要,各种可以变相花钱买到的“合格”、“优质”和“推荐”名目繁多;“假冒,不伪劣”或“仿冒,但无从追究”等说法成了名正言顺的“保护”伞,甚至一些关系到人身安全的消费品,以及一些关系到市场持续发展和国家、企业、个人根本利益的营销手段,都成为了制假、贩假的重要渠道。这些都属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范畴。一些管理部门的说法是:防不胜防,堵不胜堵,查不尽,打不净。

陈立群委员说,市场经济初期的无序行为属正常现象。但对于我国要实现每年8%并保持持续的经济增长,还要在短时期内立于世界强国之林,如果我们不深入研究市场,不走规范市场的捷径,就不会有特色,也就无法实现预定目标。

首都是全国的中心,首都的经济作用也自然形成全国商家的必争之地。首都市场的规范有着带动全国市场规范的重要意义。我们不能寄希望于市场中的不正常现象会自动消失,所以对破坏市场秩序的要进行及时的整治;对假冒伪劣要及时公布于众;对各种价格悬殊的同类商品要研究其产生的后果;不符合“标准”的要杜绝进入市场;既要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,又要控制恶性竞争的现象;提高和鼓励优质产品的竞争力并扶持其发展,发挥不同性质商业的特点和优势;划分不同商业行为的市场准入条件、数量与价格浮动区域;建立“多层面”的市场生存空间。陈立群委员说,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走出一条既是捷径、又能得到较高回报的“有特色”的市场经济道路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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